之前借了某銀行的信貸 (利息很低,拿來投資用)
後來借了更低利率的房貸,於是想要提前還清
客服人員當然不希望提前清償
於是使用了各種理由來說服我
其中一個理由是這樣的
只有少部分是拿來償還本金
現在過了一半的時間,本金的比重才剛開始要超過利息
就好像之前的苦日子剛過完,才要開始享福
為什麼要在這時償還全部金額,這不是吃虧了嗎?
聽起來好像很對,但真的是這樣嗎
看看下面這個表,假設借了100萬
年利率3%,按四年48期本利攤還
每一期償還的本金跟利息清清楚楚
(為結省空間,略過了中間好幾期的資料)
再看看依此畫出來的圖
首先,本金的比例從一開始就高達89%
沒有什麼過了一半的時間,本金比重才超過利息的說法
再來,到了期中(24 or 25期),本金的確剩餘一半
不論你是否提早還,下一期的利息仍是剩餘本金乘上利息
利息負擔看似減輕了,但那是因為本金還了一半的結果
根本沒有先苦後樂這件事
真正該考慮的,是你能不能創造高於此利息的報酬
如果你可以找到3%以上的投資報酬率
那就不必急著提前清償
反之,若沒有更好的標的 (只是定存放著)
那還不如提早還掉,省下利息錢
這就好像套牢了一支股票,該不該認賠殺出,投資到另一個正確的標的呢?
按照這位客服的邏輯,之前住套房的苦日子已經過完了
接下來都是好日子,何必換呢?
我的答案是,如果另一個標的的預期報酬率高
那就該換,反之則不要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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