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14日 星期日

通勤

我很喜歡搭捷運
相較於開車,搭捷運可以聽有聲書或看書
通勤的時間可以”回收”
從經濟的角度來看,通勤也比較省錢

從大坪林開始,若全程坐捷運到內湖(大約換三或四線)
所花的成本是 NT 45 * 80%= NT 36
若是坐到公館,換UBike,再換文湖線
花了 20 + 5 + 30 = 55 (8 折後是 45, 因為UBike 沒有折扣)
如果是開車,單程約35公里
每公升汽油可以行駛10公里,需要3.5公升
汽油每公升25元,總共需要 87.5 元
還需要加計汽車折舊,停車費及燃料稅,牌照稅等
還沒算可能的罰單咧
所以,搭捷運的經濟效益很明顯

再來說說通勤時間
捷運需要40~45分,不論是否尖峰時間
開車就很不固定了
沒有塞車只需要30分鐘
塞車的話可能要1.5小時

這麼看來,搭捷運幾乎完勝開車
為什麼還是這麼多人開車呢?
原因不外乎,開車比較舒服,可以擁有私人的空間
還可以載很多個人的東西
Sales還必須開車到不同地點拜訪客戶等等
以我現在的工作內容,似乎沒有一定要開車
我想每週來一天”無車日”
不是為了這個城市

而是為了我自己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