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帶了退稅的支票去銀行做”光票托收”
簡單的說,就是美國政府退了我的withholding Tax
寄了一張支票給我,我要去兌現
過去幾年來,大概每年都會去兌現一次,而且都去同一間銀行
想說應該只是例行公事,很快就好了
結果還是花了將近30分鐘
首先,他們說我的支票過期了
可是我兩週前才收到的啊,支票不是一年有效期限嗎?
喔,原來我退的是2015的稅,他們看錯了地方
再來,要我填一張表格,其中一項是支票號碼跟發款銀行
我問要填什麼資料,看了半天,問了資深的經理,也沒人知道
最後只好去翻之前的案例
很有趣的是,他們有把以前對美國政府退稅的支票影印下來
做了註記,做成一個簡單的案例
那張影印的支票,正是我幾年前的退稅支票
問了承辦人員,他們說每年大概只接一個case,就是周先生您
為了幫他們節省日後的時間,我把填好的表格拍了照
下次就照這個表格填就行了
從美國退稅好像真的很少見
每次都被問是不是美國人
大概在美國開戶的投資人真的不多
有開戶又有退稅的更少了
再分到為數眾多的國內銀行
這家分行每年能接到一個case 不知該算幸還是不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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